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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溪小学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发布时间:2013-11-04 点击: 来源: 录入者:黄海龙
1.
精密仪器、贵重设备应专人负责管理。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仪器室、药品室。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拆卸设备、仪器。
2.
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设置危险品标志和警示标志,双人负责,双锁保险。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杜绝事故发生。
3.
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4.
必须配备灭火器、沙桶等消防设施以及化学实验防护和急救器材,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
5.
安装防盗设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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