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德育天地>>常规教育>>文章内容
少先队总辅导员职责
发布时间:2008-11-1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德育办

少先队总辅导员职责

一、拟订计划。根据学校工作计划,遵循少年儿童工作的规律,拟订少先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活动。根据少先队活动的原则(全面性、教育性、实践性、趣味性、自主性)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少先队活动。全学期举行一至二次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的大队活动。检查、督促各中队按计划开展中、小队活动。配合图书室指导各班开展“红读”活动,组织军校、警校、夏令营活动,让全体队员在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

三、建设组织。全校组建少先队大队部和苗苗儿童团,下设中队和分团(以班为单位),按期聘请中队辅导员(配合团支部)。按队章要求成立各级队委会,定期按民主程序改选队干部,努力按规范要求建设少先队队部。组建鼓号队。收集、保存本校少先队有关资料。

四、办好队报。系统制定采、撰、编等工作制度,认真办好《瓷都少年报》的编辑工作,提高队报质量,使其成为全体少先队员喜爱的读物。

五、开辟领域。配合学校教育活动和文明行为养成教育,开辟大队墙报、少先队展览橱窗、红领巾电视台、广播站的宣传领域,充分发挥其教育作用,有效开展少先队宣传教育活动。

六、培养干部。定期召集大队委员、中队干部开会,布置任务,听取汇报,交流经验并指导工作方法,组织参观游览活动。定期召开少代会,发挥全体队员的自主精神。组织培训校值日生,管理校园一日常规,开展检查评比。培训升旗手,组建护旗方队,管理好每日升降国旗的工作。指导队干部记好光荣册,从中提高队员自我教育、自主管理能力。

七、协调共建。充分发挥校外教育基地的实践作用,经常联络校外辅导员,调动校外有利因素,共建文明校、共育“四有”接班人。

八、指导工作。定期召开辅导员会议,学习少先队工作经验,研究工作,指导中队开展活动,深入各中队听队会课,每学期组织1-2次中队活动观摩。

九、总结经验。努力学习少先队工作的理论,发现并帮助各中队总结经验,推广交流,促进辅导员提高少先队工作水平。

中队辅导员参照以上条文在本中队范围履行职责。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常州市焦溪小学    苏ICP备14011763号-8

    地址:常州市焦溪溪河路    邮编:213116    电话:0519-88901008

    技术支持: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