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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焦溪小学第二批骨干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19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jks
各位老师:
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快优秀教师成长步伐,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焦溪小学第二批骨干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1、焦溪小学教学第一线,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在职教师;兼任学科教学工作,且课时数满一半以上工作量的行政人员。
2、已评为各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的教师不再参加学校骨干教师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详见附件一)
三、评选方法:
1、评选名额:原则上对于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都可以申报评选。同时,在评选时既要注意学科平衡,又要坚持条件、宁缺毋滥。一般每次评选骨干教师名额各不超过教师总数的10%。
2、每两年申报评选一次。
3、申报、评选程序:
在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发扬民主,推荐程序必须公开、透明,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选。
(1)组织全体教师学习评选条件,各教师对照条件自主申报。
(2)对自主申报的候选人,由学校教科室、教导处对照条件逐个进行全面考核筛选,
(3)学校成立评委会负责评定审核。
四、材料要求:
1、填写《武进区焦溪小学骨干教师呈报表》(一式两份。呈报表见附件二)
2、评选材料按目录要求制作装订。
五、焦溪小学骨干教师的职责与待遇:
(一)骨干教师的职责
1、潜心钻研本学科教材教法,向特级教师、名教师看齐,力争在课堂教学中创出自己的风格和特色,每学年在校级及以上开两次以上的示范课、研讨课。
2、广泛涉猎国内外各类理论专著,结合自身的教育教学实际,不断开展总结与反思,撰写各具特色且具有相当理论高度的经验性文章,每学年区级以上发表或获奖不少于1篇。
3、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课题研究工作。能结合教改实际际与自身特点,开展确有成效的小课题研究,并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交流,发挥课题研究的辐射效应。
4、能自觉开展“学习共同体”活动,并按照活动要求完成各项任务。两年内同伴或所带徒弟应在区级及以上各项评比中获得奖项。
(以上职责不能自觉履行的,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评选)
(二)骨干教师的待遇
1、每学年教科室组织人员对骨干教师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骨干教师发津贴200元。
2、在参加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的评选中优先考虑。
 
武进区焦溪小学
201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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