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孩子生活在“童年”里
江苏金坛 张卫华
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小时候住在一间杂货铺附近,每天都能看到大人们将一种东西交给杂货铺老板,然后换回自己需要的物品。于是有一天,他将一把石子递给老板“买” 糖,杂货铺老板迟疑片刻后收下石子,把糖“卖”给了他。回忆起这件事,苏霍姆林斯基感慨地说:“这个老板的善良和对儿童的理解影响了我的一生。”
无独有偶,在美国一个跳蚤市场里也曾发生这样一件事。人们正在拍卖一辆越野自行车,一位十多岁的小男孩第一个举起标牌,叫价25美元。拍卖师惊奇地问:“这种自行车在商场里最少也要卖300美元,你怎么就叫价25美元呢?”男孩说:“我只有25美元,这是我用课余时间打工挣来的。我一直梦想有一辆这样的自行车。”听完孩子的话,全场再也没有人出价。拍卖师连问三遍,都没有人再给出高于25美元的价格。最后,在全场的欢呼声中,男孩兴奋地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自行车。
两个孩子的行为看似幼稚,但为什么能被人们容忍呢?也许,美国教育家杜威的一席话能对我们有所启发:“给孩子一个幼稚的环境,要从儿童现实的角度,而不是从儿童未来的角度去考虑他们的生活。童年是特殊的生命阶段,生活就是成长,所以一个人在一个阶段的生活,和他在另一个阶段的生活都是同样真实,同样积极的。这两个阶段的生活,内容同样丰富,地位同样重要。”
杜威强调,成年人和成年社会应该重视孩子的“未成熟状态”。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常常努力消除孩子的“未成熟状态”,想使他们尽早成为“标准化的成年人”。
或许因为童年离我们太过久远,作为教育者,我们习惯于用理智的、成人化的标准要求和评价学生。我们常对孩子的幼稚行为嗤之以鼻,却忘了自己曾经也同样天真可笑。孩子毕竟只是孩子,他们仍然只是一个孩子,我们不能苛求他们个个都像“小大人”。
正如杜威所言,人的成长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童年阶段也自有其独特的生命价值,我们不能用成人的视角去理解和衡量,也不可用成人的思考去替代和包办。孩子作为发展中的主体,应有自己的独特个性,应有自己的选择和自由。假如我们不能理解、不明白他们的发展意向和情感态度,只把他们的“幼稚”看作是缺点,我们将不可避免地会犯下许多愚蠢的错误却浑然不知。
请珍视童年,给孩子一个快乐的、属于他们自己的童年!
(选自《人民教育》2006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