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溪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武人发[2009]49号)和《关于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教人[2009]31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六年来实施情况,修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
有利于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建功立业;有利于培养人才及优秀人才成长发
展;有利于促进学校发展。
2.绩效性原则
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
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3.可操作性原则
结合学校历史、现状及发展目标;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相对公平;利
于测算,利于操作。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
1. 范围: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代课教师的绩效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其津贴及奖励标准由校长室商定。
2. 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及性质
1.构成: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区教育局核拨。
2.性质: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具有动态性、激励性、一次性等特征。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及发放办法
(一)岗位津贴: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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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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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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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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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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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办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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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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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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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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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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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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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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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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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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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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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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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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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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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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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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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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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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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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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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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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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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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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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课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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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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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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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长
(区级及以上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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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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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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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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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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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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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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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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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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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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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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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处、教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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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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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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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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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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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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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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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副班主任工作考核详见《焦溪小学正副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附件一),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合格得全额津贴,考核优秀班主任加奖100元,副班主任加奖50元,考核不合格扣除部分津贴。
2.以上津贴全年均按10个月计算,身兼数职的,兼职津贴按相应标准的一半核发(正副班主任不属兼职)。
(二)工作量奖
1.课时奖。
达到学校规定的工作量,每月可得课时奖500元,超过或不满课时数,按规定奖励和扣减。
2.代课补贴:8元/课时,代班主任10元/天。
3.加班补贴:60元/天,需经校长室同意。
4.出勤奖:300元/月
为鼓励教职工出满勤,每月设出勤奖300元。
(1)病事假:在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基础上,全年事假累计不满3个工
作日(每个工作日按8小时计算),病假不满4个工作日视为正常。超过的病事假处理:病假50元/天,事假100元/天。班主任病事假每天另加扣10元。
(2)临时请假外出:实行“出门证”制度,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
需到年级组长处请假,但每月不得超过5次,时间总和不得超过5小时,超过5次,每次少得出勤奖50元。
(3)迟到早退:每月迟到、早退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每次扣除20元。
(4)私自外出:私自外出不履行请假手续,查实后按旷工处理,半天扣除
200元,一天扣除500元。
(5)教师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质量奖
1.师德奖。
教职工能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师德,忠于职守,考核合格者每月得师德奖100元,考核优秀者每学期加奖50元,基本合格、不合格者不得奖。具体按《焦溪小学师德考核办法》(附件二)进行考核。
2.文明办公奖。
教职工能认真执行《焦溪小学教职工文明办公考核细则》(附件三),每月得文明办公奖50元。评为三星级“和爱”型办公室的办公室人员每学期加奖100元,二星级的加奖50元。
3.教学常规奖。
教职工能根据学校要求,及时、认真完成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学生辅导
等各项教学工作,同时积极参加教研组、备课组活动,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经教导处考核合格者,每月得教学常规奖150元,获优秀级每学期加奖100元,不合格者不得奖。具体考核办法详见《焦溪小学教学常规考核细则》(附件四)。
4.教学质量奖。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师能认真抓好教学质量,践行“进步就是优秀”的教育理念,让全体学生都得到充分的发展。取得的教学成果对照《焦溪小学语、数、英学科教学质量奖励办法》(附件五)进行奖励。术科教师的教学质量奖励详见《焦溪小学教职工工作成果、荣誉奖励标准》(附件六)、《焦溪小学体育成果奖励办法》(附件七)。
5.教育科研奖。
教职工能积极参加教育科研,参与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认真完成规定的研究任务,有过程性研究资料,经考核合格者,每月可得教育科研奖50元。获优秀级每学期可加奖50元。无课题研究,或虽有课题,但不认真研究,不能完成规定的研究任务,无过程性研究资料,不得奖。具体考核办法详见《焦溪小学教师课题研究考核细则》(附件八)。
课题结题、获奖按《焦溪小学课题结题、获奖奖励标准》(附件八)执行。
6.现代教育技术奖。
教职工具有学习和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自主意识,能认真执行学校现代教育技术管理要求;积极参加现代教育技术的学习和培训,掌握各种信息技术并能科学应用于教育教学;能主动参与、开发教育教学资源,广泛开展新媒体新技术的有效探索与实践;积极参与现代教育技术课题研究,有效促进自身专业发展,为学校信息化发展作出贡献。考核合格每月得现代教育技术奖50元,考核优秀每学期加奖50元(区级以上活动获奖优先),考核不合格不得奖。具体考核办法详见《焦溪小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考核细则》(附件九)。
7.继续教育奖。
教职工能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并能及时上交学校规定的学习心得体会,每月得继续教育奖30元。无故缺席一次少得10元;不能按规定及时上传外出学习体会,缺一次少得10元。
8.安全奖。
具有“安全第一”的意识,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每月得安全奖50元。对明知存在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不得此奖,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具体详见《焦溪小学教职工安全工作考核细则》(附件十)。
9.成果及荣誉奖。
详见《焦溪小学教职工工作成果、荣誉奖励标准》(附件六)。
五、几项说明:
1.长病假(特殊病种除外)、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
则上不发;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人员按50%计发。
2.校级领导的绩效考核按区教育局统一规定执行。
3.根据区教育局要求,学校通过绩效考核,按学期结算每个教职工的奖励
性绩效工资。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由区财政局按年度统一划入个人工资银行帐户。全年结算后,绩效工资总量结余部分按实进行综合嘉奖。
4.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