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八: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岗位目标责任,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安全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客观
二、考核方法:
本考核在学校行政的指导下,实行各专项负责人考核与领导督查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扣分制,并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案,如该岗位责任人因失职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将取消年终一切奖金,并追究其相应的经济或法律责任。
三、考核内容:
1、学生安全教育
班主任应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课间安全、课外活动安全、集会安全、防震安全、防火防电防雷击防溺水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传染病安全、心理健康安全、留守儿童的安全以及其它安全。班主任应做到时时讲、事事讲,其他任课教师也对学生安全负有教育责任。
2、课堂安全
任课教师必须每节课前清点学生人数,看学生是否到齐。如有学生未到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必须落实学生情况。所有任课老师必须负责本堂课学生的安全,不得私自调课。
3、课间楼道安全
课间安全值班老师应做到每节课间准时到指定地点值班,制止学生做各种不安全游戏,确保学生安全。如遇突发事件时,各楼道值班人员应及时赶到指定地点疏散学生。
4、课外活动安全、午饭后学生活动安全
每天课外活动,午饭后,各安全责任人应到指定的范围进行安全巡查,负责督查学生安全。
5、就餐安全
所有负责学生就餐的安全责任人应准时到达餐厅值班,教育学生不拥挤、不挑食、文明就餐。
6、节假日值班安全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任意调动值班安排,如有调动必须经过学校领导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