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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溪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讨论稿)
发布时间:2011-01-10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lhf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武人发[2009]49号)和《关于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教人[2009]31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
有利于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建功立业;有利于培养人才及优秀人才成长发
展;有利于促进学校发展。
2.绩效性原则。
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
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3.可操作性原则。
结合学校历史、现状及发展目标;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相对公平;利
于测算,利于操作。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
1.范围: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2.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及性质。
1.构成: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区教育局总量核拨(其
中三分之一由学校预算外经费承担)。
    2.性质: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具有动态性、激励性、一次性等特征。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及发放办法。
(一)岗位津贴:

 

岗位名称
津贴标准
考核部门
班主任
300元/月
德育办、教导处、总务处
副班主任
50元/月
德育办
中层正职
500元/月
校长室
中层副职
400元/月
校长室
出纳员
200元/月
校长室
文档员
200元/月
校长室
年级组长
50元/月
教导处
教研组长
30元/月
教导处
课题组长
30元/月
教科室
卫生员
30元/月
德育办
电教管理员
50元/月
技术处
办公室管理员
30元/月
德育办
食堂负责人
100元/月
总务处
1.正副班主任工作考核详见《焦溪小学正副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试行)》(附件一)。
2.以上津贴全年均按10个月计算,身兼数职的,兼职津贴按相应标准的一半核发(正副班主任不属兼职)。
(二)工作量奖。
1.课时奖。
教学人员达到学校规定的工作量,每月可得课时奖500元,超过或不满课时数,按规定奖励和扣减。非教学人员不享受课时奖,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每月得300元。具体详见《焦溪小学教职工课时津贴发放办法(试行)》(附件二)。
2.代课补贴:5元/课时,代班主任10元/天。
3.加班补贴:40元/天,需经校长室同意。
4.出勤奖:300元/月
为鼓励教职工出满勤,每月设出勤奖300元。
(1)    病事假:在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基础上,全年事假累计不满3个工
作日(每个工作日按8小时计算),病假不满4个工作日视为正常。超过的病事假处理:病假50元/天,事假100元/天。班主任病事假每天另加扣10元。
(2)    临时请假外出:实行“出门证”制度,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
需到年级组长处请假,但每月不得超过5次,时间总和不得超过5小时,超过5次,每次少得出勤奖50元。
(3)    迟到早退:每月迟到、早退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每次扣除20元。
(4)    私自外出:私自外出不履行请假手续,查实后按旷工处理,半天扣除
200元,一天扣除500元。
    (5)教师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质量奖。
1.师德奖。
教职工能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师德,忠于职守,每月可得师德奖100元。
具体按《焦溪小学教职工师德考核细则(试行)》进行考核(附件三)。
2.文明办公奖。
教职工能认真执行《焦溪小学教职工文明办公考核细则(试行)》(附件四),
每月可得文明办公奖50元。
3.教学常规奖。
教职工能根据学校要求,及时、认真完成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学生辅导
等各项教学工作,同时积极参加教研组活动,按时按质完成学习共同体各项任务,每学期按要求上好公开教学研究课,任教班级教学质量不断提升,经教导处考核合格者,每月可得教学常规及质量奖160,获优秀级每学期可加奖160元,经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情况每月扣除20—160元不等。具体考核办法详见《焦溪小学各科教学常规、教学质量考核细则(试行)》(附件五)。
4.教育科研奖。
教职工能积极参加教育科研,参与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认真完成规定的研究任务,有过程性研究资料,经考核合格者,每月可得教育科研奖50元。获优秀级每学期可加奖50元。无课题研究,或虽有课题,但不认真研究,不能完成规定的研究任务,无过程性研究资料,不得奖。具体考核办法详见《焦溪小学教师课题研究考核细则(试行)》(附件六)。
课题结题、获奖按《焦溪小学课题结题、获奖奖励标准(试行)》执行。
5.现代教育技术奖。
教职工具有学习和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自主意识,能认真执行学校现代教育技术管理要求,积极参加现代教育技术学习和培训,较为熟练地掌握各种信息技术,能主动参与、开发教育教学资源,广泛开展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有效探索与实践,主动参与现代教育技术课题研究,有效促进自身专业发展。经考核合格者每月可得现代教育技术奖30元。获优秀级者每学期可加奖30元。经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奖。具体考核办法详见《焦溪小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考核细则(试行)》(附件七)。
6.继续教育奖。
教职工能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并能及时上交(上传)学校规定的学习心得体会,每月可得继续教育奖30元。无故缺席一次少得10元;不能按规定及时上传外出学习体会,缺一次少得10元。
7.安全奖。
具有“安全第一”的意识,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每月可
得安全奖50元。对明知存在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不得此奖,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具体详见《焦溪小学教职工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试行)》(附件八)。
非教学人员能圆满完成本职工作,经考核合格,可得工作质量奖470元。
8.成果及荣誉奖。
详见《焦溪小学教职工工作成果奖励标准(试行)》(附件九)。
五、几项说明:
1.长病假(特殊病种除外)、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
则上不发;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人员按50%计发。
2.校级领导的绩效考核按区教育局统一规定执行。
3.根据区教育局要求,学校通过绩效考核,按学期结算每个教职工的奖励
性绩效工资。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由区财政局按年度统一划入个人工资银行帐户。全年结算后,绩效工资总量结余部分按实进行综合嘉奖。
    4.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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