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天宁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队伍建设,增强班级德育工作的有效性,提高我区中小学德育队伍的整体水平,激励全区广大中小学班主任认真践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天宁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班主任:全区中小学校(含特殊学校和幼儿园)现任班主任。
(二)德育先进工作者:全区中小学校(含特殊学校和幼儿园)在职教职工及从事德育管理或研究的人员。
二、评选人数及名额分配
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基本条件(详见附件2)
凡违反《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或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候选人一票否决: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以教谋私,从事有偿家教;
3.所带班级学生有违法犯罪等情况;
4.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
四、评选程序
学校按照分配的名额,可以采用群众推荐、自荐、行政推荐等方式,经学校审核、全校张榜公示(一周以上时间)等程序确定名单,报送区教育文体局。区文教局对上报人员进行综合评议,确定结果及公示。并择优推荐参评常州市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五、工作要求
各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推荐。推荐候选人材料要求如下:
1.候选人上报相应的推荐表(附件3、4)一式二份。
2.优秀班主任候选人提供班级建设创新案例(要求有过程描述、理论分析和经验提炼,1—2个)和典型经验及相关的论文、论著(成果)、荣誉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稿。
报送截止时间:5月30日,推荐表加盖公章后报送区文教局教育科,扫描件或电子稿直接发送至电子邮箱。联系人:胡陶,电话:69660650,电子信箱:2754310537@{域名已经过期}。
1.天宁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天宁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基本条件
3.天宁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4.天宁区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