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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天宁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7   点击:   来源:转发   录入者:校长室

关于开展天宁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队伍建设,增强班级德育工作的有效性,提高我区中小学德育队伍的整体水平,激励全区广大中小学班主任认真践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天宁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班主任:全区中小学校(含特殊学校和幼儿园)现任班主任。

 (二)德育先进工作者:全区中小学校(含特殊学校和幼儿园)在职教职工及从事德育管理或研究的人员。

 二、评选人数及名额分配

 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基本条件(详见附件2

 凡违反《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或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候选人一票否决: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以教谋私,从事有偿家教;

 3.所带班级学生有违法犯罪等情况;

 4.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

 四、评选程序

 学校按照分配的名额,可以采用群众推荐、自荐、行政推荐等方式,经学校审核、全校张榜公示(一周以上时间)等程序确定名单,报送区教育文体局。区文教局对上报人员进行综合评议,确定结果及公示。并择优推荐参评常州市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五、工作要求

 各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推荐。推荐候选人材料要求如下:

 1.候选人上报相应的推荐表(附件34)一式二份。

 2.优秀班主任候选人提供班级建设创新案例(要求有过程描述、理论分析和经验提炼,1—2个)和典型经验及相关的论文、论著(成果)、荣誉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稿。

 报送截止时间:530日,推荐表加盖公章后报送区文教局教育科,扫描件或电子稿直接发送至电子邮箱。联系人:胡陶,电话:69660650,电子信箱:2754310537@{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

 1.天宁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天宁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基本条件

 3.天宁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4.天宁区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2016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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