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新生招生通告
各适龄儿童家长:
一年级新生招生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1、 小学一年级新生按各镇划定的义务教育施教区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小学一律不得跨施教区招生。
2、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所属义务教育施教区的法定依据。适龄儿童的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由当地镇政府与区教育局根据各校生源状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统一调配。
3、原合法固定住所在相应学校施教区的拆迁过渡户子女,或安置房在相应学校施教区的拆迁过渡户子女,可由家长提出申请,进入原合法固定住所或安置房所在施教区的相应学校就读。如已入住安置房或已取得安置房产权证,则必须到安置房所对应施教区的学校就读。
二、招生对象:
凡有本施教区正式户籍,200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者除外)。未满六周岁的学龄前儿童一律不准入学。
三、报名时间:2015年 7 月 10 日 上午:7:30~10:30
四、报名地点:常州市焦溪小学
五、报名需带材料:
1、符合入学条件的施教区适龄儿童,凭①户口簿 ②合法固定住所证件 ③儿童预防接种卡(以上均需原件),来校办理入学手续。
2、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不在本施教区的,但父母在本施教区打工的适龄儿童,须同时提供四种证明材料(以下均需原件,缺一均不得入学):
(1)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
(2)在焦溪范围内连续住满至少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暂住证);
(3)在焦溪范围内有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
(4)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具体为:独生子女,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独生子女证;非独生子女,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再生一胎的批复。
六、几点说明:
1、请各家长准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2、家长有向学校提供真实材料的义务,对家长提供的材料学校有鉴别真伪的权利。
常州市焦溪小学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