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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区教育局《关于评选常州市第十一批中小学及第三批职教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0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佚名
转发区教育局《关于评选常州市第十一批中小学
及第三批职教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的通知
 
全体老师:
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常州市第十一批中小学及第三批职教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常教人〔2014〕42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评选方式及名额安排
1、常州市第十一批中小学及第三批职教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市局仍采用“重点推荐”和“常规考评”两种方式评选产生。根据市区局分配给我区“重点推荐”名额,结合我校实际,“骨干”或“学带”任选一类,推荐1名。
市局文件规定,由辖市区评议推荐的重点推荐对象,如未通过市教育局综合评审,则纳入“常规考评”对象,可免市局教育教学综合素质考评。
2、“常规考评”评选方式无名额限制,各单位其余申报人员对照条件自主申报,学校对其资格审核通过后上报区教育局,全部进入市“常规考评”程序。
二、评选条件中有关具体问题的解释口径
1、关于“评优课”、“教学基本功竞赛”。必须是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发文,并由教研、电教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的以一堂课为形式的教学评比活动,活动结束后发文公布结果,并颁发相应证书,符合此定义者,即可认可。近五年来,由于电教条线上组织开展的有关评优竞赛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校与教师难以判别,经请示常州市教科院,现统一答复如下:常州市信息技术应用技能大赛中的“常州市信息化教学能手”获奖证书可认可,“多媒体教学软件”、“教师网络团队教研比赛”以及其他说课、课件、教学案例等单项性评优竞赛活动获奖证书均不予认可。
2、关于“核心组成员”。必须是课题研究组组长等前五位成员
三、于10月10日,自我对照,自主申报。电话或短信给教科室牟文娟主任,学校。
四、10月15日正式上报材料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提前准备):
1、重点推荐对象
(1)“重点推荐对象信息汇总表”纸质一份,电子稿一份;
(2) “重点推荐对象审核表” 纸质一份;
(3)提供按重点推荐对象材料目录装订成册的推荐材料一袋(档案袋装);
2、常规考评对象
各校“自主报名汇总表”纸质一份,电子稿一份。
 
具体要求见QQ群文件。(因网站无法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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