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工作指南>>文件通知>>文章内容
焦溪小学“关于开展教学仪器设备质量检查”的工作部署
发布时间:2013-06-09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未知
焦溪小学“关于开展教学仪器设备质量检查”的工作部署
一、区教育信息网原“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有效保障实验教学的开展,提高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督导要求,并配合下半年在全省开展的教学仪器设备质量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与方式
1.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实验室规程》和《产品质量法》精神,以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和教学仪器设备质量标准为依据,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进行检查。
2.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检查登记在“中小学资产与装备管理信息系统”的教学仪器设备。重点检查用量大、价值高、涉及安全环保,且有较突出质量问题的教学仪器设备
检查学校教学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查机制、质检人员配备、仪器设备质量验收制度等。
3.检查工作采取先学校自查、后区级复查及省市抽查的程序。
二、检查时间安排
1.学校自查。6月28日前,各校全面开展第一阶段自查。学校自查报告和自查表(见附件)交区电教中心审核汇总(电邮至djzx506@{域名已经过期})。对自查出来的不合格产品,敦促生产企业或供应商进行更换,超过使用年限的产品要报废并申请采购补充。9月3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自查,其具体要求另行公布。
2.区级复查。10月上中旬,由区电教中心牵头,组织成立检查组开展全面复查。并将各校组织部署、报表上报情况纳入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评估考核内容。
3. 省市抽查。10-11月,省装勤中心协同配合质检机构,不定期地对进入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质量进行抽查,对部分涉及人身安全的室外体育运动器材进行抽检,检测结果全省通报。
三、检查要求
各校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统计分析,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健全完善质检工作的规章制度,规范质检验收程序和日常监管检查维护工作,做到边检查,边整治,边完善,确保教学仪器设备的质量及使用安全。
检查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沈、赵、杨老师;电话:863071588631053486307083
二、要求
1、各成员认真领会通知精神,按要求自查分管项目仪器设备。
2、按分工各自完成分管项目仪器设备的《自查报告》和《自查表》
3、各组完成时间:6月26日下午四点前。全校27日汇总、28日上报。
三、领导小组分工
组长:李新伟   副组长:吴建宏 金建瑛  分管科室负责人:江军  陈成(技术处)
图书室(馆):牟文娟、徐玉兰
信息技术:江军、尤焕
科学实验室、仪器室:陈成、黄海龙
美术:沈新华、徐燕
音乐教室仪器设备:周燕
体育(室外活动区、体育器材室仪器设备、足球场仪器设备等):盛莉青
其它教学仪器设备:庄彩华、龚兴中、梁敏(数学)
武进区焦溪小学
2013.6.6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常州市焦溪小学    苏ICP备14011763号-8

    地址:常州市焦溪溪河路    邮编:213116    电话:0519-88901008

    技术支持: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