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6-03 10:12:39 浏览数: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 ||||||||||||||||||||||||||||||||||||||||||||||||
关于开展教学仪器设备质量检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有效保障实验教学的开展,提高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督导要求,并配合下半年在全省开展的教学仪器设备质量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与方式 1.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实验室规程》和《产品质量法》精神,以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和教学仪器设备质量标准为依据,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进行检查。 2.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检查登记在“中小学资产与装备管理信息系统”的教学仪器设备。重点检查用量大、价值高、涉及安全环保,且有较突出质量问题的教学仪器设备; 检查学校教学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查机制、质检人员配备、仪器设备质量验收制度等。 3.检查工作采取先学校自查、后区级复查及省市抽查的程序。 二、检查时间安排 1.学校自查。 2.区级复查。10月上中旬,由区电教中心牵头,组织成立检查组开展全面复查。并将各校组织部署、报表上报情况纳入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评估考核内容。 3. 省市抽查。10-11月,省装勤中心协同配合质检机构,不定期地对进入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质量进行抽查,对部分涉及人身安全的室外体育运动器材进行抽检,检测结果全省通报。 三、检查要求 各校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统计分析,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健全完善质检工作的规章制度,规范质检验收程序和日常监管检查维护工作,做到边检查,边整治,边完善,确保教学仪器设备的质量及使用安全。 检查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沈老师、赵老师、杨老师;电话:86307158、86310534、86307083。
教师发展与研究中心(图文信息部) 附件: 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质量自查表 学校: 分管领导: 填表人: 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