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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填写常州市武进区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单的补充意见
发布时间:2011-01-05   点击:   来源:转发   录入者:武进教育局
 
各小学(部):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工作,完善学科质量评价体系,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小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相关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发展状况的重要举措。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公平性、发展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内容要全面、客观,程序要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应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基本原则
    1.评价的价值取向上,要进一步体现教育性和发展性,旨在引导、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
    2.评价的内容上,要进一步体现全面性和综合性,全面关注学生在德、智、体、美等诸方面素质的发展状况和发展水平。
    3.评价的主体上,要进一步体现多元化,教师、学生自己、学生家长都是评价的主体,在多主体评价中重视发挥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的自我教育、同伴互动、促进反思、引导交流、共同提高的作用。
    4.评价的实施中,要进一步注重过程性评价,使评价过程成为教师对教育教学状况诊断、反馈、激励学生的过程,成为学生自我教育、树立自信、走向成功的过程。
    5.评价的方式方法上,要进一步倡导质性评价,注意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的结合。
    三、相关说明
    1.学科成绩评价在实施过程中要注重过程性评价,原则上平时成绩占60%,期末考试(考查)占40%(具体见附件)。
2.关于奖惩记载。每学期评选校级层面的综合性荣誉(如三好生等)和各单项荣誉,各校必须严格把握评选标准,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衡量,体育学科成绩必须不低于良好等级。
综合性荣誉比例一般不超过班级学生数的12%
    四、工作要求
    1.各校要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内容,结合学科成绩评价相关说明,细化各学科考查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
    2.各校要将各学科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向学生及其家长明确说明,同时要求任课教师认真做好日常考核的记录,统一要求,规范操作,并能清楚地对每位学生的评价等第做出明确的解释。
    3.各校要重视学生素质报告单填写的规范,每学期期末要组织人员对学生素质报告单填写情况进行抽检,抽检人数一般为年级总人数的5%。同时,也要对学校、教师实施学科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班主任评语要认真填写,并同步录入电子学籍档案。
 4.区教育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抽查。
 
常州市武进区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单“学科成绩”评价填写说明
 
  
评价说明
备 注
品德类课程
(社会)
平时成绩60%,期末考查40%
 
语文
 读
平时成绩60%,期末成绩40%
“学年评定”
第一学期40%,
第二学期60%
作文(说话)
总评
一二年级阅读80%,作文20%
三四年级阅读70%,作文30%
五六年级阅读60%,作文40%
写字
依据平时作业情况打等第
数学
口算
期末口算测试为主
笔试
平时成绩60%,期末成绩40%
总评
笔算90%,口算10%。
实践能力
期末测试为主
英语
听力
平时成绩60%,期末成绩40%
笔试、口试
平时成绩60%,期末测试40%
总评
笔试80%,听力、口语20%。
科学
基础知识60%,探究能力40%
体育
课堂表现20%,运动知识20%,运动能力30%,运动技能30%
音乐
平时成绩20%,音乐欣赏40%,音乐表现40%
美术
平时成绩60%,期末考查40%(基础知识、绘画作品)
信息技术
平时成绩60%,期末考查40%(基础知识、操作技能)
综合实践活动
关注学生平时参与活动情况,在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基础上,教师综合评价
地方与学校课程
根据学校开设的学科以平时表现为主进行综合评价
获奖记载
记录学生学科竞赛方面获奖情况(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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