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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爱”——古诗文表演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4-19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jdc

为了进一步丰富学生的情感生活,营造书香飘溢的校园文化,共铸和谐、充满爱心的社会,弘扬和传承祖国的优秀文化。根据新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决定开展“爱”——古诗文表演竞赛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 竞赛主题:

在熟读成诵的基础上选择相关古诗文,以“爱”为主题来组合,

可以是“爱祖国”、“爱家乡”、“爱春天”、 “爱自然” “爱美”等;表演形式可以多样,如:歌咏、说唱、舞蹈、相声、小品、群口词、情景剧等。

二、 竞赛要求:

1、三年级以上每班准备一个节目,低年级以年级组为单位,不少于一个节目(由阶段组长和教研组长负责),节目形式求新、求异、求活、求美,内容也要力求丰富多彩,时间控制在3-5分钟左右,参赛人数不得少于全班人员的三分之一。

2、各班语文老师和班主任共同组织,帮助学生选读相关古诗文,组织学生进行表演竞赛,让学生在诵读表演的过程中陶冶情感,激发学习热情,使学生学习诗文动眼、动口,更动心、动情。

三、竞赛时间:

1、初赛:第十五周(522日前)组织评委到各校各班选拔,确定参加决赛的班级。

2、决赛:六月一日在影剧院进行。

四、初赛评委:

顾闯平、陆荷芳、庄彩华、顾晓岚、梁敏 (决赛评委待定)

希各班在接到通知后就抓紧准备,把竞赛准备过程当作建设书香校园的过程,当作提升学校内涵的过程。

                 常州市武进区焦溪中心小学

                     2006-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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