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 从“小”抓起
——记焦溪小学法制报告会
我区法院近6年所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1997年,37件,涉及41人;
1998年,62件,涉及79人;
…… ……
2006年,173件,涉及209人;
2007年,164件,涉及187人。
这是2008年11月19日下午,区少年法庭韦萍庭长在焦溪小学法制报告会上带给所有师生的一组震撼人心的数据。
未年成人的法制教育,已不得懈怠!
韦萍庭长分别从未成年人犯罪的性质、年龄特点、什么是法等方面进行了生动的阐述,尤其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了条理分明、有理有据的分析。她说,未成年人犯罪主要缘于法制观念的淡薄、受教育程度低下、思想简单自控能力差、寻求刺激爱好模仿、人生观价值以发生扭曲、不良的人际交往等主观原因。
韦萍庭长还强调:未成年人的犯罪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许多未成年人身上的不良行为就是犯罪的征兆,不良行为严重者,已是接近了犯罪的边缘。她语重心长地跟孩子们指出了9种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包括旷课、打架、强行索要财物、参与赌博等。“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她言辞恳切地给孩子们提出了两点建议:一、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二、树立自尊自强自律意识。
希望,我们的孩子都能领悟教育者的良苦用心;希望,韦萍庭长的“每个孩子在校能做个好孩子,在家能做个好子女,在社会能做个好公民”的梦想成真!(焦小通讯 牟文娟 尤焕)